答:企业账上的“其他应付款”如果长期挂账,且金额数目比较大,很容易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。一般形成其他应付款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,大多数是企业股东或者法人、高管等形成的挂账,以及一些租金押金等。当然如果是不合规的其他应付款,会有以下风险:
风险1:股东或关联方借款一般企业借用股东或者关联方资金时,会计分录如下:借:银行存款 100万元贷:其他应付款-自然人股东 100万元但是,长期挂账需要注意以下税务风险:企业长期占用其股东或关联方的资金,如果股东或关联方是企业,则股东或关联方存在无偿提供贷款服务而需要进行 视同销售处理,补缴增值税的风险。如果是股东个人经常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且无正当理由的,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,核定利息, 要求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,企业也要履行扣缴个税义务。
风险2:隐瞒收入公司发了货,收到了货款,但对方不需要开发票,就没有确认收入了。于是就把这笔钱放到了其他应付款科目,实际上,开不开发票跟是否确认收入以及是否交增值税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,只要符合了税法规定的条件,就应该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。风险3:股东抽逃出资款很多企业股东在实缴出资后,走账后通过往来款项的方式把资金抽走,于是这笔款就做到了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名下,往往这笔金额巨大,且一直挂账,造成企业占用股东资金的假象,同时存在涉税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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