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1.合伙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是需要做账的,合伙企业取得股份也要做账,这是两个不同的主体,要注意转换自己的身份;
2.股东代持通过协议来 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,不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账上体现;
3.不准确,当初股东投入是60万,如果把全部股份转让时 依然是60万,那就不存在差价,不用交个税,但是这个转让价有风险,不公允,可能会被税务局重新核定不睡,加入双方商议过后,愿意以200万成交(这个价格是考虑未分配利润和公司溢价后的市场交易价格),那就按照200-60=140的金额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税
同学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沟通,祝学习愉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