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,是这样的,之前员工离职没有及时断缴社保,导致社保多缴了1860.5,然后去申请了退社保。之前我做的是(假设一个员工)借:管理费用-社保 1860.5,贷:银行存款 1860.5,没有分开单位和个人。现在退回后我做的是相反的分录:借:银行存款 1860.5 贷:管理费用-社保 1860.5。但是做了相反分录,我的管理费用并没有减少金额,这个正常吗?还有,我现在已经单位和个人的社保分录做账了,这个退回来的社保我要分开吗?但是其实都是单位付的,员工并没有缴纳个人部分。<br>老师,还有一个问题,股东多还了借款,这个年底要做平吗,还是可以放着不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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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已回复
于2022-06-22 16:46:14发布

实操老师

职称及荣誉:初级会计师、注册会计师

答:贷方登记管理费用,属于登记当期管理费用的减少发生,个人可以借方红字登记更加醒目。
其次,你需要具体分析退回来的社保是否包括个人和公司,通常包括两部分按你前期登记习惯保持一致即可
最后,多还的余额建议年末退还结平其他应收应付科目余额

同学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沟通,祝学习愉快!
2021-12-0814:16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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